各單位、各部門:
為推動我校科研事業發展,鼓勵科研創新,促進科研成果交流和傳播,根據《東北財經大學開展基本科研業務工作實施方案》部署,學校決定組織2025年度東北財經大學優秀學術專著資助出版專項申報工作,現將申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按照“自由申報、公平競爭、專家評議、擇優支持”的原則,重點資助能夠反映我校學科優勢和科研發展潛力的優秀學術研究成果。原則上,優先資助計劃申報2026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項目和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未做修訂的再版書、已發表的文章匯編、各類教材、譯著、教研教改總結、資料匯編、專題報告、說明書等不在資助之列。
二、申報條件
1.申請資助出版的專著必須具備學術性、創新性、實用性和原創性等特點,字數一般不低于15萬字。
2.凡第一完成人為我校在崗在編人員,均可申請。申請資助出版的專著,須為成稿但尚未出版,且沒有得到任何資助出版。原則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等獲批項目的成果不再給予資助。
3.獲批資助的著作人,須承諾在成書中注明“本書獲得2025年度東北財經大學優秀學術專著資助出版專項資助”字樣(以此書稿為基礎獲批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項目和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者按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三、注意事項
1.為確保公平公正,擴大資助范圍,對本年度資助出版做如下要求:
(1)同一主要完成人只能申報一部專著資助;
(2)獲準資助出版資格后放棄出版的,取消第一完成人三年專著資助出版的申報資格并追回資助經費;
(3)專著權屬多人時,必須有全體人員簽署的意見;
(4)若獲準資助出版,《申報表》中主要完成人姓名和排序不得更改。
2.申請人及所屬單位(部門)要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專著申報質量。
3.申請人應確保所申報的專著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出現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學術道德問題,一經查實立即取消今年及以后的申請資格。
4.獲批資助的人員應保證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書稿修訂并提交給出版社。逾期未完成者,學校有權取消對該書的資助。以此書稿為基礎獲批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項目和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者按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5.書稿名稱、內容不得隨意更改。如作者需要做必要的修改,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學校有權取消對該書的資助。
6.獲批資助的人員應履行專著出版后的宣傳和推介義務,積極向學校反饋專著出版冊數、使用對象、發表書評、所獲獎勵、引用次數、參加學術交流及其他社會影響等情況。
7.本次資助項目活動最終解釋權歸科研處所有。
四、結項要求
1.申請人所申報的專著須申報2026年度或2027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項目或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
2.專著參加學校著作類科研成果評級,或獲批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項目和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予以結項。
五、申報方式
1.電子版材料:請項目申請人將《2025年度東北財經大學優秀學術專著資助出版專項申請表》《2025年度東北財經大學優秀學術專著資助出版專項申報信息匯總表》、專著成稿、相關佐證材料和《學術誠信承諾書》電子版上傳至科研教學創新服務平臺——項目申報中(文件以“XX優秀學術專著申請-申請人姓名”命名)。
2.紙質版材料:請將《2025年度東北財經大學優秀學術專著資助出版專項申請表》、專著成稿、相關佐證材料和《學術誠信承諾書》紙質版各1份報送至科研處項目科。
3.截止時間:2025年9月14日,請確保電子版與紙質版申報材料完全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內容錯誤的,視為無效申請,將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強、戰宇
聯系電話:0411-84710331
聯系單位:科研處項目科(梓楠樓531室)
附件:附件1:2025年度東北財經大學優秀學術專著資助出版專項申請表.docx
附件2:2025年度東北財經大學優秀學術專著資助出版專項申報信息匯總表.xlsx
科研處
2025年9月4日
撰稿:戰宇 審核:周學仁 單位:科研處